10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禹州市人民法院“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在南水北调中线禹州管理处挂牌成立。
仪式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分局局长王志文和禹州市长陈涛,共同为许昌中院、禹州法院“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揭牌,许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和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主任张建民,共同为禹州法院“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揭牌。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工程,保护好中线生态环境意义重大。为此,许昌两级法院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不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服务中线生态环境保护,于今年9月出台了《关于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并在南水北调中线长葛管理处,设立“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长葛、禹州两地各基地的顺利揭牌成立,标志着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54公里已全域纳入司法保护范围,全域设立巡回审判基地,全域打造水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域构建联席会议机制,南水北调中线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不断拓展,南水北调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许昌模式”已初具形态。
“为南水北调中线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两级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行政部门协调联动,促进司法协作顺畅高效,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与保障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张宝生表示。
许昌两级法院、禹州市人民政府、两级运行保障中心、禹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市水务保障中心和沿线乡镇(街道)政府相关领导及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多家媒体现场采访报道。仪式后,大家参观了巡回审判基地和管理处中控室。(牛丹 田宜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