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600208.SH)公布,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苏州新湖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采用商业不动产抵押资产证券化(CMBS)模式,通过结构化设计,发起设立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新湖”)持有本金金额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的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并将该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此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8年。
发行结构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两个品种,分别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因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